一、申领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称证书);
3.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发证之日起,到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之日未超过12个月。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实施期限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申办渠道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有两种渠道:
1.现场办理:全省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企业职工或领金人员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 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办理。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本级:028-38168802 眉山天·府新区:36333111转263
东坡区:028-38102657 彭山区:028-37612497
仁寿县:028-36293801 洪雅县:028-37403955
丹棱县:028-37201906 青神县:028-38865065
上一条:关于2024年第四批技能人才引培奖补对象及资金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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