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初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我县退捕渔民郑小兵符合申报退捕渔民创业补贴政策。现将享受补贴基本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0091
附件:青神县2023年退捕渔民创业补贴享受人员基本情况公示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上一条:2023年第二批劳务品牌培训补贴人员及资金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2年7-12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各类补贴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