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0〕65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调整我市以工代训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职业培训第七批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眉山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第七批)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下一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职(技工)学生特别资助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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