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青神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青神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青神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3
1.1 制定目的 3
1.2 制定依据 3
1.3 工作原则 3
1.4 适用范围 3
1.5 突发事件分类 4
1.6 预案体系 4
2 组织指挥体系 4
2.1 县指挥部 5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 7
2.3 现场指挥部 8
3 预防与预警 8
3.1 预防机制 8
3.2 预警分级 8
3.3 预警监测 9
3.4 预警通报 10
3.5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10
3.6 预警行动 11
4 应急响应 11
4.1 响应级别 12
4.2 分级响应 12
4.3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12
4.4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14
4.5 信息通报和发布 15
4.6 通信保障顺序 15
4.7 军地联合保障 16
4.8 网络拥塞处理 16
4.9 响应结束 16
5 后期处置 16
5.1 总结评估 16
5.2 征用补偿 16
5.3 恢复重建 17
6 保障措施 17
6.1 信息保障17
6.2 队伍保障17
6.3 设施装备保障 17
6.4 通行保障 17
6.5 能源保障 17
6.6 资金保障 18
6.7 必备资料 18
6.8 监督检查 18
7 附则 18
7.1 预案管理 18
7.2 宣传、培训和演练 18
7.3 实施时间 19
8 附则 19
8.1 各单位联系电话 19
8.2 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流程 19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青神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依法科学实施,高质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青神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神县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5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1.6预案体系
青神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神分公司、中国铁塔青神县办事处、中国广电青神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1)本预案由县经信局组织制定或修订,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备案。
(3)通信企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通信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报县经信局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青神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如遇紧急任务,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通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经信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全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制订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神县分公司、中国铁塔青神县办事处、中国广电青神县分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必要时可吸收其他部门(单位)参加。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县委网信办:指导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工作。
县发改局:做好权限内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批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各通信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为通信保障提供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公安局: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指导通信企业开展安全保护,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县财政局:为县级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及灾后恢复提供经费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公路运营单位落实包含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在内的抢险车辆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免费通行政策”;指导协调应急通信装备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优先抢通保障通信设施通行的干线公路。
县水利局:建立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预报预警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
县应急局: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处置通信保障需求;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电力能源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行、运输投送、电力油料供应、重要通信设施运行等保障;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指挥协调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跟踪监视地震活动态势,提供地震预警信息,研判震情趋势。
县气象局:监测分析天气实况,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参与突发事件相关的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各通信企业:组织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具体负责建立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适时组织培训,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好通信基站、线路、电源等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通信保障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
2.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经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与县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全县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全县跨区域、跨企业、跨行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军地通信保障资源;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对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
2.3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经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各通信企业负责网络维护或运营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挥事发地通信抢修或恢复工作;做好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救援行动;统一调度事发地通信保障资源,协调解决通信企业联合处置中的有关问题;组织通信企业提出应对方案和急需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协助支援的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应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强化通信设施设备风险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内通信企业应急通信工作的检查指导。
3.2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红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及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市(区、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内处置能力的;接到国家、省、市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Ⅰ级(红色)响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Ⅱ级(橙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市内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我市处置能力的;接到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需要启动Ⅱ级(橙色)响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市委、市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Ⅲ级(黄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我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我县处置能力的;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Ⅳ级(蓝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我县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突发事件,需县级提供通信保障;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如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通信企业负责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它部门发布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逐级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3.4预警通报
根据接报信息,预警信息由领导小组确认、通报。如我县涉及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Ⅰ级、Ⅱ级预警范围,领导小组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要求进行通报。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为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预警通报一般采用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批准。
3.5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各通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报送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首报: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初步损失等。
续报:由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日常信息(每日13:30报)、重要信息(每日7:30和13:30报)、要情信息(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执行)。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终报:事件处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处置整体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等。
3.6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负责Ⅱ级及以上预警行动的组织实施,如我县涉及Ⅱ级及以上预警行动,由领导小组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实施。
Ⅲ级以上预警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核定达到Ⅲ级以上预警级别时,应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行动: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准备工作;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开展组织动员、资源调试等工作;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事态进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各通信企业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和应急值班制度。
Ⅳ级预警行动。接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经核定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启动相应预警行动:启动Ⅳ级预警行动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方案,组织各通信企业做好保障准备;各通信企业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和应急值班制度。
根据事态进展,领导小组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对照预警分级,设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
4.2分级响应
Ⅲ级以上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
4.2.1 Ⅰ级、Ⅱ级响应
如我县在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Ⅰ级、Ⅱ级范围内,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和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采取Ⅲ级响应措施。
4.2.2 Ⅲ级响应
响应条件。我县公众通信网络中断、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我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我县处置能力的;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启动程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响应并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将Ⅲ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视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制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目标和方案。如任务紧急,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提出应急救援需求或建议。领导小组负责跨部门、跨企业协调军地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适时征用公众通信网或成员单位专用通信网应急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紧急情况下,可口头下达任务,并在48小时内补发任务通知书。各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4.2.3 Ⅳ级响应
Ⅳ级响应条件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我县3个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突发事件,需县级提供通信保障;县委、县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遇有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及时请求支援;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通信企业接到任务后,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报告。
4.3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领导小组组织通信企业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电话、移动基站等应急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成立现场通信指挥部。由现场通信指挥部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启动军地联合通信保障机制,协调军地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搭建多种有线、无线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需求。
4.4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应急值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应急响应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级别、事发地通信能力、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及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恢复情况等。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内容,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等方式。
4.5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4.6通信保障顺序
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通信保障顺序如下。
(1)党中央、国务院专线。
(2)省委、省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
(3)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的有关电路。
(5)地震、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应急等部门租用的有关电路。
(6)交通、电力、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电路。
(7)灾区安置点、救援队伍、新闻媒体等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8)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4.7 军地联合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协调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重要通信传输线路。
4.8 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各通信企业要在各自预案中制定应对方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相关通信企业经批准后启动应对处置方案,避免网络拥塞扩大和蔓延。
4.9 响应结束
领导小组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3 恢复重建
领导小组指导通信企业制定重建规划,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技术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效能。
6.2 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通信保障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通信企业负责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团队及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建设。
6.3 设施装备保障
各通信企业负责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备用方案;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管理制度。各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资源共享。
6.4 通行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为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
6.5 能源保障
电、油、气等相关能源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电、用油、用气等需求,确保通信枢纽、重要局所、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的能源供应。
6.6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6.7 必备资料
各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全市及全县地图;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和手册;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点保障电力、油料气等供应的通信节点列表。
6.8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信息报送、应急演练等。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审定。
7.2 宣传、培训和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7.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 附件
8.1 各单位联系电话
序 号 |
单 位 |
值班电话 |
1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38813319 |
2 |
县政府值班室 |
38811472 |
3 |
县委网信办 |
38811534 |
4 |
县发改局 |
38811438 |
5 |
县经信局 |
38813555 |
6 |
县公安局 |
38862686 |
7 |
县财政局 |
38811161 |
8 |
县交通运输局 |
38815629 |
9 |
县水利局 |
38811540 |
10 |
县应急局 |
38816657 |
11 |
县气象局 |
18783369121 |
12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38817004 |
13 |
国网青神县供电公司 |
38838555 |
14 |
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 |
18990398576 |
15 |
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 |
13708163660 |
16 |
中国联通青神分公司 |
18608221424 |
17 |
中国铁塔青神县办事处 |
18383064612 |
18 |
中国广电青神县分公司 |
13679657100 |
8.2 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流程
应急启动 |
信息核实 |
向发生地政府、通信企业核实情况。核实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
初步研判 |
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一般)。 |
|
先期处置 |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各通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
|
应急响应 |
报告时限 |
首报: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 续报:由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日常信息(每日13:30报)、重要信息(每日7:30和13:30报)、要情信息(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节点要求执行)。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终报:事件处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各通信企业县公司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市公司报送信息。 |
报告内容 |
首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初步损失等。 续报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终报内容:包括事件处置整体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等。 |
|
报告方式 |
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
|
应急响应 |
启动预案 |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如我县在国、省、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Ⅰ级、Ⅱ级范围内,按照国、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采取Ⅲ级响应措施。Ⅲ级范围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Ⅳ级范围内,由县经信局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
指挥协调 |
Ⅰ级、Ⅱ级范围内,按照国家、省、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采取Ⅲ级响应措施。Ⅲ级范围内,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负责全县跨部门、跨企业协调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Ⅳ级范围内,由县经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 |
|
信息发布 |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信息通报有关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
|
应急结束 |
响应终止 |
领导小组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
青神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2
1.1 编制目的 2
1.2 制定依据 2
1.3 适用范围 2
1.4 工作原则 2
2 组织指挥体系 2
2.1 领导小组 3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3
3 预防与预警 4
3.1 预防机制 4
3.2 预警分级 4
3.3 预警监测 5
3.4 预警通报 5
3.5 预警行动 5
4 应急响应 5
4.1 工作机制 6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6
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7
4.4 分级响应 8
4.5 会商 8
4.6 资料配备 9
4.7 信息通报 9
4.8 应急处置结束 9
5 后期处置 9
6 保障措施 10
6.1 物资保障 10
6.2 科技保障 10
7 附则 10
7.1 预案管理 10
7.2 培训与演练 10
7.3 预案实施 11
8 附件 11
8.1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1
8.2 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强化应急力量和队伍建设,做好青神县通信网络事故应对中的公众通信抢通恢复工作。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眉山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青神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神县发生通信网络事故情况下的通信网络恢复与保障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青神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经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信局分管领导、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神分公司、中国铁塔青神县办事处、中国广电青神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挥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通信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做好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通信;做好通信基站、线路、电源等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通信网络故障发生地重要通信资源、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情况;制定或修订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做好通信网络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分管领导担任,县经信局科技创新股股长、通信企业网络运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与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建立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评估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指导、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设施抢修恢复。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安全运行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通信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Ⅰ级(红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Ⅱ级(橙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区(县)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Ⅲ级(黄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Ⅳ级(蓝色):通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县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中断情况。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及通信企业要建立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事故的监测与研判。各通信企业要完善通信网络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通信用户、主干传输路由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监测,加强对可能造成通信网络事故的台风、暴雨、高温、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主动跟踪监测和信息收集。对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领导小组要与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建立有效信息沟通渠道。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和通报Ⅲ、Ⅳ级预警,向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Ⅰ、Ⅱ级预警。
3.5 预警行动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出现Ⅰ级、Ⅱ级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按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实施。出现Ⅲ级、Ⅳ级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重大通信网络事故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通信网络事故发展趋势和通信保障需求,研究部署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方案。相关通信企业要根据内外部的通信预警信息,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对可能影响其他通信企业的通信网络事故,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通报相关单位,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方案。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Ⅰ级、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按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领导小组组织通信企业县公司按市公司要求实施;Ⅳ级响应由县通信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实施,领导小组给予指导、支持。启动响应后,由领导小组负责县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各通信企业在领导小组和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安排下,负责企业资源的统一调度。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对不可预见的突发通信网络事故,事发通信企业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及时处置。在先期处置突发事故过程中,如需其他单位协助的,报由领导小组协同各方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在启动本预案时,县内各相关通信企业要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县内各通信企业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通信企业要立即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发生严重网络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发生较严重网络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通信企业每月汇总一般事故发生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报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内容,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等方式。
口头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初步损失等。
简要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专题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处置整体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等。
4.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响应启动条件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对应相应预警等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涉及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我市及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市内公众通信网干线网络中断、市内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区(县)通信大面积中断。Ⅲ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Ⅳ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
4.4 分级响应
如我县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范围内,按照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采取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落实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同时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监督执行情况。
Ⅳ级响应。县经信局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落实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4.5 会商
紧急状态下,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
4.6 资料配备
参与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确保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并使用上级规定的联络工具,确保通信联络安全畅通。领导小组和通信企业必须常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本市、县地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全县通信网络结构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列表及应急方案。
4.7 信息通报
在突发通信事故的应急抢修和通信恢复中,相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遇重大通信阻断时,要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可能波及到的其他通信企业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4.8 应急处置结束
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领导小组报告。
5 后期处置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抢修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网络运行安全的建议和措施。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要加强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规划管理,做好备用节点、备选路由应急启动方案;加强重要通信设施备品备件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检修;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维护专用车辆、专业维修工具等,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装备配备,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检修、报废等管理制度。
6.2 科技保障
加强通信事故防范和处置研究,加大通信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审定。
7.2 培训与演练
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科学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保障队伍业务培训。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各通信企业开展综合演练,增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通信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开展综合性模拟演练,熟悉预案指挥程序、流程。
7.3 预案实施时间和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 附件
8.1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序 号 |
单 位 |
值班电话 |
1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38813319 |
2 |
县经信局 |
38813555 |
3 |
县应急局 |
38816657 |
4 |
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 |
18990398576 |
5 |
中国移动青神分公司 |
13708163660 |
6 |
中国联通青神分公司 |
18608221424 |
7 |
中国铁塔青神县办事处 |
18383064612 |
8 |
中国广电青神县分公司 |
13679657100 |
8.2 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应急启动 |
信息核实 |
向发生地政府、通信企业核实情况。核实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
初步研判 |
级别(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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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处置 |
事发通信企业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及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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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
报告时限 |
县内各通信企业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发生特别严重网络事故时,通信企业要立即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严重网络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 |
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较严重网络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企业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通信企业每月汇总一般事故发生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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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口头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初步损失等。 简要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专题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处置整体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等。 |
|
应急响应 |
报告方式 |
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
启动预案 |
响应启动条件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对应相应预警等级。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涉及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我市及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市(州)通信大面积中断。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为:省内公众通信网干线网络中断、省内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我县在内的2个及以上区(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通信大面积中断。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县内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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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协调 |
如我县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范围内,按照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采取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落实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监督执行情况。 Ⅳ级响应。县经信局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落实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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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
信息通报 |
在突发通信事故的应急抢修和通信恢复中,相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遇重大通信阻断时,要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可能波及到的其他通信企业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
应急结束 |
响应终止 |
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领导小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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