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保障我县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编制了《青神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制定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
(三)《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11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青神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青神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本计划包括2022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约4120.81亩。其中商住用地约960.78亩。商服用地约841.9亩。工业用地约1964.3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353.78亩。
四、《通知》实施时间
本政策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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