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1年3月1日,眉山市出台《眉山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1〕4号)。为加强青神县政府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县司法局结合实际,牵头草拟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眉山市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眉府办发〔2021〕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启动。明确了县政府合同订立前的程序。
(三)合同的起草。明确了县政府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禁止性规定。对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县政府合同相对方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的审查。明确了县政府合同的审查机构和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的县政府合同,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合同的审签。明确了县政府合同的审签程序。
(六)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明确了县政府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措施和纠纷解决方式。
(七)合同的备案与归档。明确了县政府合同的备案管理机构、备案程序及备案材料。
四、《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上一条:化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难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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