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张俊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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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经研究,同意招聘张俊同志为青神中学校工作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21年11月15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其余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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