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余庆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03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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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

根据《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经研究,同意招聘余庆同志为青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新招聘工作人员在青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本人于2021年11月8日前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我省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约定试用期。其余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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