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政务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8〕45号

  
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青神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青神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当前,我县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比较突出,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严重扰乱道路旅客运输正常秩序。根据省交通厅和公安厅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川交发〔2018〕31号),为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促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定于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开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工作要求,坚持“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注重实效”的方针,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打击、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一批利用微信、QQ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集中端掉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全力打造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规范、有序的出行乘车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一是打击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专门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三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一是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利用“营转非”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强行冲关的车辆。

(三)重点区域。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县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学校、城乡结合部、快速通道等重点区域)。

四、落实责任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经信、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神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部门抽调10名执法人员,公安交警部门抽调8名执法人员(其中公安4人,交警4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依法查处辖区内非法营运单位和个人。

(二)乡镇、部门、企业工作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摸清本辖区非法营运情况和嫌疑车辆;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宣传工作,不少于2条横幅;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打击;处置和化解因打击非法营运印发的上访和维稳事件。

2.县公安局:协同配合开展路面执法,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检查,提取证据;维护专项整治期间交通及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行政机关,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非法营运团伙的主要成员。

3.县交通运输局:摸清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情况,重点列出非法营运嫌疑车辆名单;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申请移交法院执行案例。

4.县经信局:收集相关证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关闭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对讲系统、通讯设备。

5.县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6.县信访局:收集打击非法营运相关的信访信息,疏导客运线路的上访人员,协调处置和化解客运车辆和人员因非法运营引发的集中上访事件。

7.县工商质监局: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8.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摸排嫌疑车辆线索、疏导滞留旅客、向道路运输部门维权取证。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媒体,以广播电视新闻报道、标语、宣传单、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从事旅客经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明确责任划分。交通运输、公安、经信、信访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摸清全县非法营运行为的基本情况,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

组织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集中部门力量进行精准打击。建立部门联系人制度,明确责任,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县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工作有关部门要集中和整合部门优势兵力,坚持整体联动、执法部门和经营企业互动,采用交叉检查、联动检查、异地布控、异地执法等方式推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月15日至1月30日)

由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研究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治非法营运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制定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开展集中打击,有重点地打击非法营运泛滥的线路和重点乡镇;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部门联系人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会商、研判非法营运现状,做到能及时发现非法营运势头,能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做到露头就打,实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常态化。

(一)坚持依法行政。

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理权限统一收归打击领导小组。

(二)畅通举报渠道。

各职能部门、乡镇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对提供“黑车”线索并查实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注重舆论导向。

通过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非法营运行为,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预防事态蔓延。

附件:1.青神县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宣传标语

附件1

青神县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域高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宋麒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徐  鹏 县政府办主任

        林  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思进 县委群工部部长

        贾靖宇 县经信局局长

        杨传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建忠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勇义 县安监局局长

        陈  骏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李  伟 县法制办副主任

        刘永生 青城镇镇长

        徐  鑫 南城镇镇长

        夏振怀 西龙镇镇长

        徐  静 黑龙镇镇长

        余亚非 瑞峰镇镇长

        宋杰林 罗波乡乡长

        邹  建 白果乡乡长

        葛亚飞 河坝子镇镇长

        蒲  隽 高台乡乡长

        周  勇 汉阳镇镇长

        张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唐  容 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杨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事务。

附件2

宣传标语

1.打击非法营运,净化运输市场。

2.珍惜生命,拒乘非法营运车辆。

3.取缔非法客运,保护合法经营。

4.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5.坚决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经营活动,携手共创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6.抵制“黑车”、拒乘“黑车”。

7.严厉打击“黑车”,维护营运市场秩序。

8.非法营运,危及他人;搭乘黑车,祸及自身。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