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青神县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8日
青神县推进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2〕104号)精神,在全县乡镇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消防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所有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形成“覆盖全县、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2012年底前,全县100%的乡镇以及社区、行政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
二、工作模式
“网格化”排查整治是以乡镇为基础,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排查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排查整治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乡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主任,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落实消防工作专项经费,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行政村(社区)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居民楼院、村组等基层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相关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委(社区)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基本灭火设施,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委(社区)建立义务消防队。
(二)完善消防基础档案资料建设。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乡镇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依法处理。行政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每月组织1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队要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乡镇要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行政村(社区)要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1处消防宣传橱窗。各乡镇定期组织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治安联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示范(2012年8月)。
各乡镇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工作调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分别选择1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力争8月底前试点单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县政府将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通过试点经验全面铺开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2012年底所有乡镇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解决失控漏管,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二)突出管理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各乡镇、相关部门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沿街门店、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的管理力度。同时,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全面掌握本区域防治重点,扎实开展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考评奖惩,严格责任追究。
县政府将把乡镇消防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各乡镇要对划分出的中网格和小网格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和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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