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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青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9〕23号

  
日期:2019年12月05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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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45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青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燕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徐 鹏 县人社局局长

郑春艳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刘超英 县发改局副局长

冯保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黎志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曾 楠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学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 淼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娟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杨 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陈友权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建宏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潘正强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 川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毛建斌 县水利局副局长

梁振宇 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魏志明 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王爱平 县卫健局红十字会秘书长

颜 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任佳锌 县群众工作中心主任

郑廉刚 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群工部部长

曾 鑑 县竹编产业园区机关支部书记

涂建平 县工人俱乐部主任

冷杰宇县税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魏丹波 县人行副行长

吴方玉 青城镇副镇长

徐 强 南城镇副镇长

帅建军 西龙镇人大主席

宋小红 黑龙镇副镇长

阳佳秀 瑞峰镇副镇长

余 伟 罗波乡副乡长

马 俊 白果乡党委副书记

王正斌 河坝子镇人大主席

李 玲 高台乡副乡长

蒋文全 汉阳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鹏同志兼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鉴于青神县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已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青神县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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