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青神县城市智能停车场(位)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青神县城市智能停车场(位)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青神县城市智能停车场(位)特许经营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邱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域高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彭志军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杨勇建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长金 县发改局局长
黄 颖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建林 县住建局局长
陈 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炯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思进 县信访局局长
刘建文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提名人选
郑 淼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 和 青城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徐 鑫 南城镇镇长
郑 林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杨 凯 青城镇花园社区书记
帅亚平 青城镇凤阳社区书记
张建明 青城镇文林社区书记
林文海 青城镇王坝社区书记
程长春 青城镇城东社区书记
兰云良 南城镇红桥社区书记
吴志清 青城镇五更桥社区书记
王赛虎 青城镇盐关社区书记
陈志全 青城镇游滩社区书记
青神县城市停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综合执法局,刘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一)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全过程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负责指导项目运营主体,做好停车管理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车。
(二)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县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四)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管大队共同发布停车收费价格信息,负责停车收费标准备案。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运营期间停车收费价格的监管等工作。
(六)县交管大队承担中心城区电警监控的设置、维护等工作,具体负责电警监控覆盖区内路内停车泊位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等工作。
(七)县委宣传部负责项目运营期间的信息宣传、舆情监管工作。
(八)县委政法委负责项目运营期间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县信访局负责信访、上访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青城镇、南城镇及花园社区、凤阳社区、文林社区、王坝社区、城东社区、红桥社区、五更桥社区、盐关社区、游滩社区协助县停车管理公司做好停车管理宣传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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