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09年,全县民生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县民生工程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县九大民生工程项目105个小项中,除3个小项已明确没有我县目标任务(省定项目:实施乡村教育发展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外,其余有实际目标任务的102个小项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省定项目60个、市定项目31个、县定项目11个,并有64个小项超额完成任务,最高超额额度为853.7%。
二、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09年,全县九大民生工程到位资金共计13347万元,其中:中央、省到位10635万元,市到位222万元,县本级到位1447万元,其他资金到位1043万元。截至12月底,民生工程到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省定、市定项目完成百分率在六区县排名情况
有实际目标任务的91个省定、市定项目在完成任务百分率方面与全市六区县单个项目中比较,有44个小项位列全市第一或与其他区县一致,占项目数的48.4%,有13个小项位列全市第二位,占项目数的14.3%,有7个小项位列全市第三位,占项目数的7.7%,有15个小项位列全市第四位,占项目数的16.5%,有8个小项位列全市第五位,占项目数的8.8%,有4个小项位列全市第六位,占项目数的4.3%。
附: 1.2009年青神县九项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省定项目)
2.2009年青神县九项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市定项目)
3.2009年青神县九项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表(县定项目)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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