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72.1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19万元,下降15.58%。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青神县财政年初保留出国(境)经费预算1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8年青神县财政安排公务接待费354.11万元,较2017年增加53.03万元,增加17.61%。主要原因是:2018年举办活动增多。
三、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青神县财政安排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899.05万元,较2017年增加210.95万元,增长30.6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15.05万元,较2017年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284万元,主要是部分公务用车老旧破损已超报废条件无法正常行驶,需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报废后再行购买。
附件:
青神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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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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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1272.1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9 |
2、公务接待费 |
354.11 |
3、公务用车费 |
899.0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5.05 |
(2)公务用车购置 |
284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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