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青神县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93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下降29.8%。
一、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264万元,同比下降25.4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和全县公务接待标准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0万元,比2018年减少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10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284万元。
附件:
青神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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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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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89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9 |
2、公务接待费 |
264 |
3、公务用车费 |
61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10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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