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旅游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来源:县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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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旅游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指导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青神旅游网络、旅游线路建设,挖掘、培育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向上、向外争取旅游建设资金、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强对全县旅游产业的宣传包装和对旅游业市场的依法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的文明建设和法制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旅游事业费的管理;培训旅游业人员,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导游人员队伍;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县旅游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旅游股(旅游管理股)、旅游执法大队。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 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完成了三产旅游“十三五”课题研究报告、旅游“十三五”岷江旅游经济带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岷江汉阳航电旅游综合开发概念性规划。中岩崖墓石刻和瑞峰汉崖墓文物保护规划有序推进,中岩东坡文化城总规正在修改完善。汉阳水府正在结合岷江航电工程进行规划设计。

2. 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中岩风景名胜区正在抓紧完成“7.20”灾害恢复维修建设,春节前对外开放。国际竹艺城完成竹林湿地停车场、摊点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并启动三期建设,竹庄二期建设有序推进,启动国际竹文化博览馆、游客中心建设。红色西山完成二期项目游步道、旅游厕所、纪念主体雕塑等扩初设计,眉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完成一期工程。岷江东岸旅游道路(S103线)完成立项,正在进行设计单位招标。鹰台娱水农庄完成土地流转,总体规划已经县规划局内审通过,正抓紧筹备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推进微笑酒店、天和鑫城商务酒店、众生商务酒店、财富中心商务酒店等建设。完成“老八景”碑刻简介制作安装。

3. 乡村旅游统筹发展。

推进县竹编产业园区创建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南城镇兰沟村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寨。万沟茶语原乡以茶叶种植为特色,因地制宜开发以生态观光、采摘体验、休闲娱乐为主的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带动周边农民依托茶语原乡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中国首家竹林湿地公园游客持续增长,景区周边近百户农户参与衍生项目经营。汉阳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立项,180亩生态湿地公园完成建设,古镇游线、标识标牌、垃圾箱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引进中国特技滑水队入驻青神训练表演,吸引众多游客。实施眉青快速通道、锦绣大道栽竹绿化。积极推广东坡竹宴,实施旅游饭店、农家乐竹氛围营造。开展农家乐经营者管理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及技能竞赛。

4. 品牌创建成效显著。县竹编产业园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江湾神木园成功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为眉山市第三个、青神县首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以江湾神木园“迎江楼”为核心的生态园片区成功创建四川省AAAAA级乡村酒店。成功创建三星级农家乐3家。旅游厕所革命建设成为全市样板,在全市旅游工作会作经验交流,申报国家AA级以上旅游厕所3个。启动国际竹艺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中岩风景名胜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旅游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11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835.548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0.54832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15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835.5483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58.23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5.46402万元,医疗卫生2.6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2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旅游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558.2335万元,主要用于红色西山纪念景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5.46402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全县涉旅企业先进企业奖励资金、局日常运转、人员工资等安排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6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1922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同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806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6.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接待标准降低。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7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912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旅游三产工作项目争取、招商引资、外出开会、因公办事、下景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旅游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81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1.5828万元,其中货物类1.5828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旅游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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