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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城市规划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8月25日  来源:县城市规划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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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全县规划、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组织实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规划管理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完成《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上报省厅工作,完成《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审工作。

(二)组织编制《青神县城乡消防规划》。

(三)组织编制《青神县建成区更新规划》。

(四)组织编制《青神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五)组织编制《青衣大道、竹艺大道风貌改造规划》。

(六)完成《青神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及《青神县城市道路及建筑景观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报审工作。

(七)完成黑龙、西龙、汉阳等重点乡镇规划报审工作。

(八)继续开展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

(九)积极配合和对接各项目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规划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编制人数13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人,参工人员12人。现在在职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城市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8.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2.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城市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城市规划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主要用于县规划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上报及完善、青神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青神县建成区更新规划编制、青神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青衣大道、竹艺大道风貌改造规划、规划委员会工作保障。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县规划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县规划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青神县城市规划局2015年收支表附表1部门收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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