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县金融、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投融资平台。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工作。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现有在职人员1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金融国资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26.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2.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1063.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6.4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63.8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150.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5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金融国资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县国资公司、青发展公司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两国有公司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县国资公司和青发展公司归还政府不良贷款承贷承利息;归还钟家山土地整治项目贷款利息;付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利息及管理费。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主要用于:
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括:
(1)融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发行债券工作、棚改贷款工作、岷东大道、复兴水库等项目融资工作、引进私募基金,探索新的融资模式等。
(2)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清查和管理全县国有资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对县属国企的监管工作等。
(3)党建工作经费,用于局机关开展党建工作。
(4)购买社会中介服务费,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对局机关及青发展公司和县国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用于局机关及公司对重大经济项目和合同等的法律咨询费。
(6)“十三五”专项课题经费,用于支付青神县“十三五”拓展投融资渠道研究前期课题研究的咨询服务费。
(三)医疗卫生,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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