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
四、2024年收支预算
一、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科学管理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
(三)承担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要档案资料的接收管理工作。
(四)承担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汇编档案史料,依法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和政府公开信息相关工作。
(五)承担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举办展览。
(六)负责档案馆标准化建设,承担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牢“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紧密结合成德眉资档案同城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新的征程上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功能,全面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和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奋力推动档案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
2.加大力度接收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做好本地重大活动档案和珍贵历史资料等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持续优化馆藏资源;加大民生档案的监管、接收、整理与开发力度,提升民生档案价值,增强民生档案利用效果。
3.加大全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平台的使用力度,提升异地查档的便利度,促进档案资源共享;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积极为机关各部门、社会团体、个人提供准确高效的档案查阅服务;依法鉴定向社会开放档案。
4.认真贯彻落实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落实好档案库房“九防”要求,巩固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档案馆数字化资源备份保管工作,确保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绝对安全。
5.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集体产权改革档案及二轮土地延包档案工作的指导;围绕青神重点建设,完成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备案登记、检查和验收工作;围绕全县重大活动,切实抓好重大活动档案的跟踪指导。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加大对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督促、指导、培训力度,确保年度归档率和完整率达95%以上。
6.深度挖掘馆藏档案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加大编研力度;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档案宣传,不断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
7.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
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牢政治方向,加强廉政教育,提升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档案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协作交流,提高档案人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加强教育培养,实行“老带新,手把手,一帮一”,精准精细培养业务骨干,促进档案人才队伍取得新发展。
三、部门人员情况
青神县档案馆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4人,党员13人(含退休)。
四、2024年收支预算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24年青神县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2,639,941.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9,941.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00000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639,941.95元,基本支出1,839,941.95元(其中:人员支出1537982.87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上一条:青神县竹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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