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设设文秘、编纂2个股室,有主任、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3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党史、地方志工作任务,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历史性资料和意见。履行县委统管党史工作职能,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资料征集、专题研究和专著编写工作,审查修改重大党史专著送审稿;履行县政府统管地方志工作职能、组织、指导全县部门志、乡镇志、专业志、企业志、学校志等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并进行审查和出版管理;组织党史、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培训全县专职、兼职党史、地方志工作人员。收集、整理、编纂地方史各类资料,并进行开发、利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
一、出版发行《青神年鉴》(2017)。
二、编撰、出版《青神县委执政实录》。
三、编撰、出版《三线企业在四川·青神部分》。
四、编撰、出版《中国名镇志·汉阳等》。
五、成立地方志阅览室。
六、继续做好党史资料收集和红色文化宣讲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在职人员54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公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9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党史县志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966,9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6,9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66,960元,其中:人员支出395,684.00元,日常公用支出8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9,895.00元,医疗卫生23,814.00元,住房保障支出47,567.00元,项目支出275,0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党史县志办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294,106.20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第九届竹文化节送书籍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史县志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691,960.00元,是用于保障党史县志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75,000.00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80,684.00元,主要用于县党史县志办机关单位人员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9,895.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3,814.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567.00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项目支出275,000.00元,主要用于:1.出版发行《青神年鉴》(2017)。2.编撰、出版《青神县委执政实录》。3、编撰、出版《三线企业在四川·青神部份》。4、编撰、出版《中国名镇志·汉阳等》。5、成立地方志阅览室。6、继续做好党史资料收集和红色文化宣讲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党史县志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1,961.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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