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行使职权。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县人民的意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依法任免干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民主权利,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4.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人大意识、责 任意识、进取意识,促进干事创业,清正廉洁。
(二)2018年重点工作:
注重工作监督,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公平正义,促进依法治县;注重联系服务,促进代表工作;注重自身建设,促进履职创新。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大办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人。现有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6人。另有遗属2人,临工(含临聘人员)3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青神县人大收入预算总额为5,851,16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1,162.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5,851,162.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7,079.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374.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684.00元,住房保障支出300,025.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人大2018年预算收支较2017年减少1053457.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调整。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3,754,743.00元,是用于保障县人大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96,420.00元,是用于保障人大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867,079.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03,374.00元,主要县人大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80,684.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00,025.00元,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3,256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县人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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