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岷江河道管理范围,明晰岷江管理职责,确保岷江行洪安全,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要求,四川省水利厅组织划定了岷江干流管理范围。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岷江干流眉山市段、青衣江干流眉山市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20〕500号)要求,我局草拟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岷江青神县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岷江青神县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17日(共7天)。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水利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青神县水利局咨询电话:028-38817969;
联系人:帅庆,联系电话:13518403349;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中岩路77号;
邮编:620460。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