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打造文明宜居环境的建议》(第048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已新建7座,改建3座。管理方面,我局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移交管护机制,对建成的城市公厕及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管护,由综合执法局及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管护,县综合执法局定期和不定期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评,确保城市公厕干净、卫生整洁。另新建成公园内公厕已委托第三管护机构进行管护。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第十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七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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