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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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教体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是教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教体事业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内涵发展、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教体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展示教体事业良好形象,现就做好2020年教体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全县学校(单位)、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信息宣传实施工作。各校(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分管行政,全面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

各校(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落实全员信息员制度,明确一名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较强写作能力的信息员牵头负责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并保持信息员相对固定,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信息员学习培训创造条件,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要合理认定信息员工作量,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宣传重点

(一)重点选题: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县域教师专业发展“3.0”培养课程体系研究》主要举措和研究成果;办学共同体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上级重大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举措和成效;内涵发展、学校特色发展成果和经验; 特色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活动等。

(二)主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农村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教育部网站;《四川日报》《教育导报》《四川法制报》《四川科技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四川新闻网、四川教育网、四川体育网等;《眉山日报》《眉山要情》《眉山政讯》,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眉山电视台等;《眉山日报青神版》《青神信息》《工作通报》,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青神县电视台等。

四、加大编报力度

(一)政务信息类:城区学校、局办、机关党委办、教育股、人事股每季度不少于6条,安办、资助中心、教研中心、监审股、技装站、农村一类学校每季度不少于4条。其他股室及农村二类学校每季度不少于3条。

(二)新闻动态类:所有机关股室、学校每月不少于2条。动态稿件要注意文稿和图片质量,图片一律采用原图。

报送、联系渠道:教育信息员之家QQ群(1399034177@qq.com)。

五、严格宣传管理

严格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各校(单位)、局机关股室宣传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学校(单位)督导考核评估和股室绩效考核。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季度、月、周编报计划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拟稿、改稿、审稿、签报流程。加大约稿力度,各校(单位)、股室要按要求认真采编,及时上报。整合办学共同体宣传力量,加大稿件策划、指导力度,整体推进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对稿件上报情况、采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继续实行分层分级响应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附件:1.2020年学校(幼儿园)信息新闻宣传采用目标分数

2.2020年机关各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采用目标分数

3.信息新闻宣传计分办法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2020年学校信息新闻宣传目标分数

学 校

完成基础条数(每季度5分)

信息新闻稿件采用分数

学 校

完成基础条数(每季度5分)

信息新闻稿件采用分数

青神中学

20

80

瑞峰小学

20

60

青神中职校

20

80

观金学校

20

60

县初中

20

80

罗湾学校

20

60

实验中学

20

80

黑龙小学

20

60

学道街小学

20

80

景德

20

40

实验小学

20

80

河坝子中学

20

40

县幼儿园

20

80

河坝子小学

20

40

实验幼儿园

20

80

高台学校

20

40

南城中学

20

60

汉阳学校

20

40

南城小学

20

60

桂花学校

20

40

西龙小学

20

60

罗波学校

20

40

青竹小学

20

60




附件2

2020年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目 标 分 数

股室

(单位)

完成基础条数(每季度5分)

信息新闻稿件

采用分数

股室

(单位)

完成基础条数(每季度5分)

信息新闻稿件采用分数

局办公室

20

60

技装站

20

30

机关

党委办

20

60

计财股

20

20

教育股

20

60

体校

20

20

人事股

20

60

教育考试中心

20

20

体育股

20

40

督导办

20

10

监审股

20

40

校地服务中心

20

10

安办

20

40

进修校

20

10

资助中心

20

30

职教中心

20

10

教研中心

20

30




附件3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工作计分办法

一、报送计分

每季度同时完成政务信息、新闻动态基础条数计5分,未完成计0分。

二、采用计分

(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

1.网站:“教体动态”采用,股室、直属单位每条计4分,学校每条计8分;“学校动态”采用,政务信息每条计4分,动态信息每条计2分,“学校简讯”每条计0.5分。

2.微信公众号采用:每条计4分。

  1. 《青神信息》采用。

    单条计4分、主条计2分、简讯计1分。

  2. 《眉山要情》《省教育厅动态简报》采用。

    单条计8分、主条计4分、简讯计2分。

    (四)新闻媒体采用。

    1.县级媒体采用:每条计1分。

    2.市级媒体:每条计1.5分。

    3.省级媒体:每条计2分,其中《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教育》、《教育导报》每条计4分。

    4.国家级媒体:每条计4分,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每条计10分。

    同一稿件,不同媒体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计分。

    三、扣分

  3. 对约稿信息不报送一次扣2分;逾期未报或不按要求报送一次扣1分。

  4. 舆论引导不力,产生重大舆情,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重大恶意负面报道、重大新闻事件,每次扣10分。

上一条:关于印发《“健康青神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青神县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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