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食药监 械 罚[2018] 01号
2.处罚名称: 青神县睛美眼镜行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艾洛妃EYELOFER软性亲水接触镜”(批号:160119-24)等医疗器械案
3.处罚级别: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4.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5.处罚事由: 青神县睛美眼镜行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艾洛妃EYELOFER软性亲水接触镜”(批号:160119-24)等医疗器械案
6.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神县睛美眼镜行
7.行政相对人代码-1: 511425600093250
8.行政相对人代码-5(居民身份证号): 513826****3816
9.法定代表人名称:钟伟
10.处罚结果: 罚款、没收违法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
11.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6月13日
12.处罚机关: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地方编码:511425
14.当前状态:正常
15.备注:/
上一条:关于对宋素华(青神县伊味儿休闲食品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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