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 行处字 〔2021〕901号。
2.处罚名称:雷世洪(青神县捞尚煌牛气涮烤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3.处罚类别1:没收。
4.处罚类别2:罚款。
5.处罚事由: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6.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7.行政相对人名称:雷世洪。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425MA699K2371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51113019******1415
13.法定代表人姓名:雷世洪。
14.处罚结果:罚款。
15.处罚决定日期:2021/1/14。
16.处罚机关: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地方编码:511425。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备注: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徐学梅(青神捞得乐自助火锅店)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驾驶员张义驾驶川Z98F91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