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10件(其中:咨询20件,投诉80件,举报10件),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一、负责智慧工商系统消费投诉案件受理及派件。
认真细致做好“12315”申诉举报受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国12315平台二期上线运行和智慧工商消费维权系统工作开展,建立ODR企业2家,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咨询。截至目前,智慧工商系统受理上级转办消费投诉4件、举报2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共54件,转ODR企业办理投诉1件,全部及时分流并按要求办结,处理来人来电咨询、投诉5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万余元。
同时,在受理、调解消费者申诉、举报过程中,及时搜集、发现案源,并强化案件督办与反馈,目前已办结“诉转案”案件2件,向城关所提供案件2件,并参与办案。
二、积极推进12315“五进”“一会两站”建设。
目前全县消费者协会分会共4家,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共计19家,“五进”消费者维权服务站10家,共受理消费投诉38件,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三、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售后维修等服务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注重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售后维修等服务领域的监管与服务工作,上半年共提供服务领域消费咨询30余人次、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11件,为消费者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0.17万余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商品质量抽检的后处理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三是确保“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投举报,并录入智慧工商系统。
下一条:青神县工商质监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情况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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