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44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青神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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