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2〕13号)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附件:青神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青神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融资名单库(2022年7月更新)》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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