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乡(镇)长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三)拟订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问题的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承办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政府值班和县长热线、县长公开电话、公开信(邮)箱的办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公开工作及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行政后勤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机关服务。
(十)负责办公室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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