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川安办〔2015〕100号)、《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眉林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安委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和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任务,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确保不发生涉林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三、工作职责、责任分工
(一)林业局分管领导、各股(室)、站、森林公安局工作职责及责任
按照《青神县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和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林发〔2015〕13号)文件,局各分管领导、股(室)、站、森林公安局按照方案划分片区进行森林防火和涉林企业安全包干、包片责任划分,职责如下:
一是进一步摸清划片区域内重要林区、重点涉林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二是开展对划片区域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按一定比例重点抽查。三是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逗硬处罚。四是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
(二)县各涉林企业职责、责任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条件的保障,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备设施。二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要求落实隐患排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三是抓好对员工节假日期间行为状态的调整疏导,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操作。四是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完善节假日和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加强与县移动公司的协同合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校区、景区“五六七”活动,巩固前期活动成果。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局培训会的内容,特别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开展第三批森林防火“二三四”工程示范村创建活动,将森林防火“三进六有”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向村一级延伸,确保乡、村森林防火责任,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全县涉林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体系,要求企业主动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并上报局安办。局安办要通过企业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四)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利用春节、清明节和国庆节等重要假期,结合全县安全检查等时机,各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防火重点地段和涉林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视回头看工作,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没有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五)强化责任落实追究。加强领导,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领导。加强监管,坚决按照“管行业、生产、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追究,对发生事故的负责人、企业和责任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8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8日至3月20日)。按照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全面抓好安全检查督查、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3月下旬)。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工作进行总结。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管理和操作层面,确保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检查督查。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涉林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涉林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三)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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