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站、室、队,下属各单位:
现将《青神县水务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青神县水务局
2015年1月30日
青神县水务局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局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县水务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为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平安”。
二、活动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统计指标“零增长”,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春节和“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务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黄志伟
副组长:邹建、毛建斌、李平、罗义、彭远林
成员:张文伦、徐立波、黄永祥、张良、帅庆、刘旭东、任俊、先 炯、黄友梅、何登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各业务股室对口负责其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一是各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常态化排查。要突出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岗位,春节、两会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差级管理,轻微隐患立即治理,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二是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作为当前最严重的安全隐患,常抓不懈。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有力地防范春节、“两会”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
1.全力抓好水利工程和供水安全工作。全面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要位置山坪塘、水库和堤防的定期检查、安全监测、隐患治理和应急管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认真实施好饮水安全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突出抓好全县供水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股站和下属单位要加强对供水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供水管网进行彻底的管理、维护、检测,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2.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办公楼、办公设备和办公院落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保密、消防等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严格车辆、人员、财务等安全管理,保证车辆、人员、资金一切安全;切实加强流动人员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等工作,维护办公场所良好的治安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事故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结合水务行业特点和实际,因地制宜,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凝聚共识、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活动期间,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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