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
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巩固我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组将对全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6月5日—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城区、乡(镇)场镇秩序、卫生等“五乱”治理情况。
(二)工地内环境治理和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装饰、装修打围情况。
(三)公路、河道沿线,城郊接合部环境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运行情况。
三、督查问题处置
(一)督查组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职能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特别突出的问题通知分管领导到现场协调解决。
(二)此次督查问题将作为2016年第二季度“十佳”、“十差”乡镇考评依据和2016年重点职能部门年终考核参考资料。
青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半年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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