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股室: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宋海燕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
彭利同志任项目办主任;
刘江同志任建设股股长;
郑林同志任行政许可股股长;
陈德华同志任项目办副主任;
陈佳同志任项目办副主任;
刘学明同志任建设股副股长;
任杰同志任建设股副股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芳然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郑林同志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海燕同志行政许可股股长职务;
彭利同志建设股股长职务;
刘江同志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德华同志建设股副股长职务;
陈佳同志建设股副股长职务;
王军同志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学明同志精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职务。
特此通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30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鱼汆等同志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陈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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