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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货车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29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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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鑫统领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为加强我县境内建筑施工工地货车安全运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青神县2015年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工地货车运行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建筑工地货车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开展建筑工地货车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筑工地货车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实现全县施工工地货运源头无拼装、改装货车驶入载货,无超限货车驶出;重点工地基本杜绝超限和拼改装货车车辆进出载货;相关施工单位对货车安全运行监管规范,人员、实施、履职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所有在建工地统一按照要求对货车信息公示,公示包括车辆驾驶员姓名、车辆核定载重量、车辆装载记录、车辆运行情况及施工单位与货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运输责任书等。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对本工地货车信息建立登记台账,坚决杜绝拼装、改装、超限、超载车辆在工地运行。

(三)项目部要落实专人主抓货车进出场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行的车辆要立即整改、制止,绝不容许纵容隐患车辆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行。

(四)所有在建项目货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出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冲洗设备清洗后方可出场,且在城市规划区内行驶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运输建材、建渣等需覆盖车厢,不得超速、超载、超限行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货车运行监管,落实专人监督检查货车运行情况,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攻坚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氛围营造

各在建工地要以项目部管理为核心,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完善检查岗,配备专人建立货车进出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建立影像、登记等资料,并在施工现场悬挂货车安全运行警示标语或标牌,营造货车安全运行的有力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的要求和部署,对在建项目货车安全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工作的工地将予以严肃的处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给予安全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

在建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治期间的信息上报工作,整治期间要上报货车数量、驾驶员姓名、货车核定载重、安全运行记录台账及影像资料等。

附件2

(项目名称)货车信息公示栏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货车安全监管负责人


货车数量及运行情况

运行货车数量


运行情况


货车基本信息

驾驶员姓名


核定载重


货车照片

附件3

货车安全运行记录台账

货车名称、型号


驾驶员姓名


核定载重


实际载重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有无违规运行行为


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意见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


驾驶员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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