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党和政府利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县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决策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强化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村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全面真实原则。村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4.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5.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村务公开包括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四个条块,其公开的具体内容分别是:
1.政务公开。主要包括6个方面:(1)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2)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措施;(3)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政策措施;(4)农村征兵政策措施;(5)定向考录村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以及从村干部中选拔担任乡(镇)党政班子副职的政策、条件及程序;(6)其他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
2.事务公开。主要包括17个方面:(1)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4)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5)村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经费筹集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6)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范围、标准及实施情况;(7)国家征用土地的数量、补偿费用、补偿安置政策和方案,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补偿费用的分配和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8)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整情况;(9)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10)宅基地申请、批准情况;(11)国家惠农补贴、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12)计划生育及奖惩情况;(13)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待抚恤、农村医疗救助等专项经费的数量以及分配、使用等情况;(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缴纳和报销情况,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和发放情况;(15)移民安置情况;(16)村民建议及意见反馈;(1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主要包括6个方面:(1)财务计划,包括:收入计划、收入预算;支出计划、支出预算;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农村道路修建计划;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出租计划等。(2)各项收入,包括: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出租收入;集体企业上缴收入;集体企业改制回收资金收入;财政转移支付及其他村级补助收入;救济扶贫款;专项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收入(包括村民筹资筹劳资金、社会各界就所议事项的捐款、财政奖补资金及其他因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其它收入等。(3)各项支出,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闸维护支出;环境整治、清理河道和沟渠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征兵、计划生育支出;贫困户补助支出;扶贫救济款的分配、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等。(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收款项;内部往来款等。(5)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款的数额、构成;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数额、用途、经办人;欠村干部的报酬以及村干部的集资款或代垫款的本金、利息和用途;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等。(6)其他项目,包括:种粮补贴;其他国家补贴农民或资助村集体的事项等。
4.服务公开。主要包括5个方面:(1)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2)农村专业经济服务:会员培训、农药化肥供应、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农村灌溉、机耕植保、水利建设、水电维修、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3)农村社会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及托老托幼、独生子女奖励、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等;(4)农村平安稳定服务:农村防洪、防火、地质灾害,农村治安巡逻、外来人口管理,农村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5)农村公益事业服务: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环境整治、红白喜事,村级道路桥梁学校建设、供电供水、广播电视、征地拆迁等。
(二)公开的时间
常规性村务事项每季度首月15日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
(三)公开的形式
结合各项村务自身的内容和性质,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实施过程中要进行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设置村务公开栏。在比较醒目、村民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固定专栏,将应当公开的内容在专栏中定期或随时公开。村务公开栏与党务公开栏应统一规划设置,有条件的村村务公开栏与党务公开栏也可以分开设置。
2.发放明白簿、公开卡。将需要公开的内容以简明的形式打印在纸上,并将其分发到村民小组或农户,以便农民群众了解本应明白的村务。
3.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4.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介形式进行公开。
5.其它有效形式。
(四)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和内容。
2.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确认。
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4.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5.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要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6.答疑解释。对村民的疑问、质询,要及时解释答疑,有错漏要及时加以纠正并有针对性地解决。
7.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一)加强组织监督。加强和充实县、乡(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也要认真行使民主监督职能,负责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二)强化群众监督。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民监督委员会查阅村务公开资料,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有权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不力或者连续3个月以上不履行职责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终止其职务。
(三)加强工作督查。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各乡(镇)要依法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加强审计监督。乡(镇)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村“两委”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其任期内或离任、换届时开展对本辖区内村“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每届任期原则上审计一次。县、乡两级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含有其资产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公布。
四、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级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就是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两公开”是实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关键是要联动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事项以及组织实施的结果要及时公布,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和落实村民的知情权。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村委建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重点是“七簿一册”,即村务公开记录簿、村民大会记录簿、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党员会议记录簿、“两委”联席会议记录簿、村民监督委员会记录簿、村民理财小组记录簿和村民意见建议反馈登记册。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委会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委会成员的勤廉情况包括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凡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责令辞职或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其职务终止。
(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县、乡(镇)两级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县每半年、乡(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年终进行考核。检查考核工作由县、乡(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村委会负责人是村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村文书是村务公开具体责任人。根据县、乡(镇)检查考核情况,对实施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村干部要批评教育,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五、加强领导,切实把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方面要密切协作,合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成立工作指导组、督查组,组建机构,落实人员,抓好落实。要重视引导、支持、帮助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要帮助和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要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县民政局具体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村党支部在村务公开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监督;县农业局、财政局负责村财务开支及公开的内容和国家对相关农业政策的落实进行指导监督;县审计局和县农业局负责对审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县司法局负责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调解处理工作;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农村计生政策的落实工作;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卫生及合作医疗方面的工作;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严格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乡(镇)至少每季度要检查一次村务公开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营造声势,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可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上一条:青神县门牌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