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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集中开展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2017〕— 52

  
日期:2017年07月10日  来源:县经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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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工业办,规模工业企业:

为全力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打好“三大战役”,推进绿色发展,做强生态工业,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17年7月6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7月6日至7月16日,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第二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整改再落实。

(二)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规下工业企业。

二、专项行动重点及内容

(一)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

1.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做好工业企业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大排查,明确污染指标、日排放量、处理方式、是否在线监测(主要监测指标)、是否达标排放。二是全面收集工业企业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三是发现工业企业在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做好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信息收集,统计工业企业燃气(电)锅炉安装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制定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和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改造方案,并按时间要求完成改造工作。二是调查掌握粉尘、废气深度治理情况。通过走访群众、现场察看等方式掌握信息,收集工业企业粉尘、废气治理措施,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调查掌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

3.工业固废及危废管理。一是全面掌握工业企业固废信息,要求各工业企业规范堆场,全面做好扬尘处理。二是全面掌握工业企业危废信息,要求各工业企业规范危废管理,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二)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整改再落实。

针对第一阶段(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按时间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

“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环境保护工作人人肩上有责任。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工业办,规模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把专项行动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实效。由各乡镇工业办及时将本《通知》发送辖区企业。

(二)工作措施必须要有力。

要排查排查再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要整改整改再整改,履职尽责到位。要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能职责,明确问题类别,属于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

(三)信息报送必须强化。

各分片区责任组于2017年7月16日前,将对本片区规模工业企业环保问题排查情况表和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整改再落实情况表报送县节能监察中心,由宋琴同志做好收集保存。在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工业办、各工业企业要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并由各乡镇工业办负责搜集辖区工业企业总结报告,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1: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再落实专项行动分片责任表

附件2: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排查情况表

附件3:工业企业环保问题再整改再落实情况表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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