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质监所、相关企业:
为加强全县合同信用建设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6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眉市工商发[2016]41号)及《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的精神,对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按照程序规定对其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决定命名“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为2015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获得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企业,坚持诚信守约的法律意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和信用意识,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信誉开拓市场,以诚信赢得客户,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1.青神县2015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2.不再享有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企业名单
青神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1:
青神县2015年度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 表人 |
电话号码 |
1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吴晓洪 |
028-36579800 |
2 |
四川青神红运鞋业有限公司 |
王利萍 |
028-38812260 |
3 |
眉山德鑫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曾卫忠 |
028-3881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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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青神县2015年度不再享有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企业名称
“四川中翼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洲际药业有限公司、青神县美苑装饰部”因不愿意参加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不再享有青神县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眉山市子辉铸业有限公司、眉山市民威林产制品有限公司”因已申请为眉山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所以不再享有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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