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青神县审计局对青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发展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实施的岷东大道东坡区永寿至青神中岩寺建设工程(青神段)一期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发展公司组织实施的岷东大道一期工程基本符合建设程序,提供的工程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项目建设中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工作,确保项目建成投运。项目建成投用后,改善了人们出行方式,提高了县域之间通行能力,获得了一致认可。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前期程序未及时办理、多计工程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二)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088078元。
(五)未按规定计算待摊投资,涉及金额56849元。
(六)投资超概算未按程序审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青神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规范程序办理。二是加强施工管控。三是强化投资控制。四是抓好合同管理。
青神县审计局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中部分问题及“投资超概算未按程序审批”问题移交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日,除“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088078元”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上一条: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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