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总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部分单位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新增透支;二是非税收入6282.50万元解缴不及时;三是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到目标要求;四是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低。
(二)落实民生实事任务不到位。省级民生实事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未能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制定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且超过省测算补贴标准10%以上,多发放补贴资金13.06万元;二是专项资金94万元结转两年未作结余资金管理;三是未按规定期限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0.5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采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全县63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其中对2个部门进行全面现场审计;对5个单位进行疑点数据现场核查;组织56个部门进行疑点数据自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准确。一是2个部门非税收入0.66万元未编入年度预算;二是5个部门决算编制不实;三是1个部门4.75万元预算编制不细化;四是1个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二)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在省级专项资金中超比例列支项目勘测设计、监理等费用15.85万元;二是1个乡镇临时救助款4.90万元未专款专用;三是1个部门超范围发放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四是1个部门未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考核。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部份单位未在定点机构加油、维修、购买保险和租车。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部门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二是2个部门新增固定资产28.70万元未登记台账;三是1个部门资产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存在不足。一是2个部门内部审计计划落实不到位;二是5个部门年末未按要求对会计收支科目进行结转;三是1个部门办公设备0.80万元采购程序不合规;四是1个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五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六是1个部门对政府购买服务履约情况考核不实;七是1个乡镇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单位基本支出3.90万元;八是1个乡镇未按程序审批调整使用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1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2个项目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2020年重大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1个项目未按规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监理单位;二是1个工程施工单位未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且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三是部分民生实事工程未在政府规定期限内建成投用;四是1个工程中标单位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五是1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二)投资控制方面。3个项目投资控制把控不严,结算办理不实,多计工程投资114万元。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履职方面。一是1个工程挂网招标文件的暂列金比县财政评审中心确认的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少13.50万元;二是1个项目招标审核不严,造成中标监理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推进缓慢;二是未督促4个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2万元;二是下属单位收费不规范,应收未收0.57万元、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费用18.60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下达不合规;二是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抗疫特别国债。
六、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县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共完成159个审计项目,其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个,经济责任审计67个,内部控制审计1个,基本建设审计75个,其他审计项目13个;审计总金额32734.50万元,提出建议意见并被采纳167条,增收节支795.95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决算监督管理。严格预决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硬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会计监督与指导,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与责任意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重要性,从严从紧管理好财政支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加大暂付款消化力度,积极消化存量,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高度重视财政库款管理工作,加强对库款统计分析和研判,合理控制库款规模,有效防范支付风险,将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和资金支付计划拨付财政资金,杜绝透支行为,对透支的资金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予以清理。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力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抓实审计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促进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系统整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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