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商局,省工商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全省合同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和《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对公示四川省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符合《办法》第三条、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四川省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商总局公示的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入本次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各市(州)工商局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网址: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如实填报数据,进行网上申报。数据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向公示申请机关提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5月下旬至7月下旬)
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复印件是否清晰可辨,签章完整;申报表是否填写完整,无漏项,封面、承诺书等签字、签章完整。
公示申请受理机关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是否存在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并使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和审核情况向上一级工商机关推荐。
各市(州)工商局于2018年7月31日前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将推荐企业提交至省工商局合同处,并上报下列书式材料:
1.以公函形式向省工商局报送推荐公示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要注明变更前名称)、撤销公示企业名单(含撤销公示原因)、不再申请公示企业名单(含退出原因),并将推荐公示企业名单电子版一并报送;
2.推荐企业申报材料。
(三)公示(7月下旬至9月下旬)
省工商局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示,制发公示文件并配发公示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把握好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做好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核、推荐任务。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主动联系企业,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情况。
(二)加强行政指导。各地要认真学习《办法》规定和申报系统中的“用户使用手册”,熟悉申报流程和软件操作办法,通过申报工作促进申报企业切实提高合同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要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理解并如实填报申报表格,不得直接代企业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凡发现申报企业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守重”企业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需要的《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请各地指导企业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中的“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中下载。
(三)确保公示质量。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核所有申报企业申报资格,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择优逐级推荐企业。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不降低标准,不搞数量凑合,凡在公示年度内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推荐为省级“守重”企业,如市(州)局违规推荐,省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合理控制规模。为避免低质量增长,从“守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要求出发,省工商局综合全省“守重”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本次省级“守重”企业公示新增比例不超过10%,各市(州)具体新增数量见附件2。各地推荐省级“守重”企业时,要坚持综合推荐的原则,把系统测评与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将系统测评排序作为推荐公示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在把握一定排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次申报工作开展已公示“守重”企业抽查,抽查总数不少于公示企业数的3%,抽查内容和方式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函〔2017〕1048号)进行。抽查结束后,各市(州)工商局要形成抽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主要措施),填写《“守重”企业抽查工作统计表》(附件4),并于9月底将抽查报告、统计表和省级《“守重”企业抽查工作记录表》(附件3)各一份报省工商局合同处。
合同处联系人:黎建,联系电话:028-86619342;软件使用联系人:贺俊弟,联系电话:028-86784279、1328182760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28日
上一条: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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