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3〕40号)和《眉山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农劳办〔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 (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
1.四川省2016年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公示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9日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2015年中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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