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安置对象为退捕渔民中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至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群体。身体健康,具备游泳技能者优先。具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偏大和零就业家庭中的退捕渔民优先安排上岗,已就业创业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捕渔民不再安置在村级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设置类型
岗位类型以护渔员为主,以河湖巡查与管护、河湖及沿岸道路保洁、保绿为辅。
(三)岗位要求
1.公益性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由村(社区)两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长不低于80个小时。
2.退捕渔民村级公益性岗位不能转包代管、人岗分离、多人一岗,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后,如经查发现存在空岗、挂岗、顶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人不能转包代管、人岗分离、多人一岗。
(四)补贴标准
1320元/人/月。
(五)个人申报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六)岗位安置申请
符合条件的我县退捕渔民可向常驻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两委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
(七)咨询方式
1.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青竹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52118
高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90160
白果乡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60039
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81040
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5088978
西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028-38828984
罗波乡便民服务中心 028-38980009
2.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30号、31号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028-388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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