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和《关于转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53号)文件规定,下列1名人员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现将享受补贴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或电话反映。举报电话:38858015、37257101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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