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加强就业援助帮扶力度,经企业申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0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7—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各项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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