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眉人社发〔2014〕62号)精神和市县有关大学生创业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资格初审、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资格复审等环节,最终确立了13名享受创业补贴的大学生创业者(每人补贴1万元)。现将2019年首批大学生创业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青神县2019年首批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基本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上半年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享受岗位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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