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现将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参训人员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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