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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低保三措施兜底减贫

  
日期:2015年12月02日  作者:青民政宣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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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部门职能,青神县民政局三措施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力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工作。

一、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和国家扶贫标准的提高,适时调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准提高到37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9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月。

二、加强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联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通过免费就业培训、提供公益性岗位、项目扶贫、产业帮扶等政策扶持,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服务和帮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和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帮扶工作,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三、加强低保兜底规范化管理。对不能通过产业扶贫等措施脱贫的重度精神病人、重度残疾人、老龄贫困人员等特殊对象,通过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一批的作用,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尽快甩掉贫困户帽子。目前,已新增低保433户475人。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民生工程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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