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青城镇新升幼儿园:
你们关于申请将青神县青城镇新升幼儿园名称变更为“青神县新升幼儿园”的相关材料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变更。
你单位更名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后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青神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青神县青城镇育才幼儿园变更名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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