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
瑞峰镇杨柳漕村:
你单位申请筹办非营利性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杨柳漕村养老服务分中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筹办该项目。希望严格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市民发〔2016〕31号)、《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神县城市(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民政〔201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做好筹办事宜。
此复。
青神县民政局
2020年8月7日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青神县老年大学教育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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